国内民宿研究现状与未来展望
日期:2019-10-14 16:04
远地区及离岛地区之特色民宿,得以客房数15间以下,且客房总楼地板面积200平公尺以下之规模经营。该定义强调民宿载体是自用住宅空闲房间,经营性质为家庭副业方式,经营体制更独立更自由,民宿风格更加多样化。

  在此基础上研究者对民宿定义的外延界定更加宽泛,如李德梅等认为,民宿是私人将其一部分居室出租给游客,以副业方式经营的住宿设施,游客不仅能与主人进行某种程度的交流,更能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。这种宽泛的定义,使得一些学者研究民宿的相关问题时,将农家乐、客栈、青年旅馆也纳入到民宿的范围中来,如张延、代慧茹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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